广东成品商砼检查井质量规范主要内容有:
一、原材料质量
1.1、水泥:采用不低于42.5级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;
1.2、骨料:粗骨料应选用质地坚硬、级配合理、粒径适宜的碎石或卵石;
1.3、细骨料:应选用质地坚硬、级配合理、粒径适宜的河砂或人工砂;
1.4、掺合料:应采用质地纯净、活性良好的粉煤灰或矿渣微粉;
1.5、外加剂:应采用性能稳定、效果良好的外加剂。
二、配合比设计
2.1、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工程要求、原材料性能和环境条件进行;
2.2、配合比设计应满足结构强度、耐久性、抗渗性等要求;
2.3、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三、生产工艺控制
3.1、生产前应对各种原材料进行严格检查,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;
3.2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配合比,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和稳定性;
3.3、生产过程中应对混凝土的坍落度、含气量、泌水率等指标进行检测,确保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。
四、产品质量检测
4.1、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,检验项目应包括:强度、抗渗性、抗压性等;
4.2、产品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验,并符合相关规定。
五、安装质量
5.1、检查井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,位置准确,连接紧密,无渗漏现象;
5.2、检查井的垂直度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表面无明显缺陷。
六、外观质量
6.1、检查井外观应光滑、平整、无裂纹、无明显色差和色斑等缺陷;
6.2、检查井的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七、功能性检测
7.1、检查井应进行满水试验,试验过程中应无渗漏现象;
7.2、检查井应进行排水试验,试验过程中应满足排水要求。
八、质量保证资料
8.1、产品应有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;
8.2、产品应有使用说明书和安装手册。